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07.6.29日经表决决定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(草案四次审议稿)》。
对立法者而言,《劳动合同法》作为一部从一审到四审经历了近3年的新生法律,它的临盆可能不是一句“瓜熟蒂落”能轻易概括的,就立法程序而言,它的降生将是一个过程的结束,而对于法律的施行而言,对于广大的人力资源从业者,它仅仅才刚刚开始。

第一届圆满结束, 应广大学员的要求,特加开一场。欢迎报名参与!
主办机构:上海社科院劳动关系研究中心、人力资源前沿网 www.hr163.net
协办机构:《人才市场报》、上海华师大职技培训中心
时 间:2007年7月26日—7月27日 9:30-16:30
地 点:淮海中路622弄7号1楼113室(上海社科院)
费 用:2600元/人(包括讲义费、茶点费、工作午餐)
咨询方式:徐小姐:021-26851889 13788966975*626 betty@hr163.net
主 讲:
王伟杰 著名劳动法专家
上海社会科学院劳动关系研究中心 主任
相关著作:《企业劳动关系管理》、《人力资源管理系列教程》、《2006上海人力资源发展报告》
课 程 背 景:
备受关注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已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,这部法律的出台,将对企业的劳动用工与劳动关系管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,并将带来巨大的挑战和潜在的风险。
课程目标:
1、掌握新规定。深入解读《劳动合同法》条文的背景、内涵、意义,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的应对措施。
2、了解新变化。将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的同类问题与《劳动合同法》作深入对比,从而能使企业HR和法务人员把握法律的新变化。
3、实现新提升。提升企业应对和适应新法的能力;提升企业防范和控制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能力。
课 程 提 纲:
主题I:《劳动合同法》条款的逐条解析与对企业影响的深度探讨
1、立法意图和出台背景
2、劳动合同订立、试用期设立的新规定
3、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签署方面的新规定
4、企业工资支付方面的新规定
5、处理员工辞职、辞退方面的新规定
6、劳动合同解除、终止及经济补偿金的新规定
7、企业多元化用工方式及劳动力派遣的新规定
8、服务期、竞业限制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规定
9、规章制度效力及法律责任方面的新规定
主题II:《劳动合同法》背景下企业应对实务与法律风险控制
1、员工入职管理技巧与法律风险控制
2、劳动合同订立技巧与法律风险控制
3、劳动合同管理技巧与法律风险控制
4、工资支付技巧与法律风险控制
5、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应对技巧与法律风险控制
6、企业非标准用工方式技巧与法律风险控制
7、员工离职管理技巧与法律风险控制
协 办 机 构:
《人才市场报》隶属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,成立于1999年,是上海地区的最权威人才市场信息交流,发布平台,发行遍布全国。此次,与人力资源前沿网合作,以整版新闻的形式来报告这次研讨会的情况!初稿如下:
本报举办《劳动合同法》高层研讨活动
培训咨询热线:63596382、63596235
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这部法律的出台,将对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产生广泛、深远的影响,同时也给劳动用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 新的挑战和新的思路,预示着劳动用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化时代的到来。人才市场报将与社科院劳动关系研究中心合作,在本月12—13日举行相应培训和高层次的研讨活动,邀请专家为您详解“四新”。

